1.存有或應用、生產制造有害氣體,并很有可能造成 員工產生亞急性職業中毒的工作場所,應開設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警報點,關鍵指很有可能釋放出來危化品、有毒汽體的工作場所,或很有可能很多釋放出來或便于集聚的別的有害氣體的工作場所。
2.檢驗警報點應建在很有可能釋放出來有害氣體的釋放出來點周邊,如攪拌泵、制冷壓縮機、閘閥、法蘭盤、投料口、取樣口、貯運機器設備的出水口、有害液體裝卸搬運口或很有可能外溢口、有害氣體添充口及其有毒物質機器設備易危害位置等處。此外,與有害氣體釋放出來源場地關聯并有工作人員主題活動的斷面、污水口及其易集聚有害氣體的盲區、礦坑等也宜設定檢驗警報點。
3.明確檢驗警報點時要考慮到被檢驗化學物質的物理化學特點、毒副作用、易燃物品性、氣象要素、生產制造標準、崗位衛生條件及很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比較嚴重水平等,完成合理警報。
4.已經知道空氣中有害氣體濃度值常常或不斷超出警報預設值的獨特場地,并不開設移動式有害氣體檢驗警報點。如因工作中必須進到工作場地,相關工作人員應配置攜帶式有害氣體檢驗報警儀及合理的個人防護裝備。
5.一般狀況,應設定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的場地,宜釆用移動式,當沒有必需或不具有設定移動式的標準時,應配備便攜式或攜帶式檢驗報警儀。此外,安全性安全巡檢和安全事故查驗也宜應用攜帶式檢驗報警儀。
6.密閉空間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警報點的明確參考GBZ/T205的要求實行。